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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参与《水污染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意见征集

2016-06-22 法律与政策倡导 自然之友

现行的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是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。时隔8年,发生了多少水污染的新闻?最新的143条草案条文,条条都可能与你有关。请行使你的立法建议权,让法律条文中体现你的权益。点击阅读原文,可下载草案全文。


亲爱的读者,


现行《水污染防治法》于2008年施行。施行八年来,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,但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、水生态受损严重、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仍然突出。


水资源的保护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。如今,环境保护部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。如果这份《水污染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的内容中,没有你关心的要点、或者不能涵盖你关心的内容,甚至有损你的利益,你都可以大声提出。提出意见,才能被听到,才能带来改变。


请花费一点时间,积极参与意见吧。因为你的意见,不只代表你自己。让我们共同携手,推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!


谢谢你!




以下内容来自环保部网站,网页链接:http://shj.mep.gov.cn/zhgl/201606/t20160612_354383.shtml(可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中打开,阅读相关文件)


为深入推进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,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,根据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,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,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我们起草了《水污染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。


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,进一步做好修订工作,现就《水污染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,见附件1*编者注:参见下文)公开征集意见。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(见附件3*编者注:参见下文),向我部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。


联 系 人: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沈志达、郭瑾珑

联系电话:(010)66556273

传    真:(010)66556236

电子邮箱:sszhc@mep.gov.cn 
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

邮政编码:100035


联 系 人: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 赵丽娜、王海燕

联系电话:(010)84926324

传    真:(010)84923543

电子邮箱:zhaoln@craes.org.cn 

通信地址: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

邮政编码:100012


反馈意见建议格式

序号

条款

修改建议

主要理由

备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目录


第一章   总则

第二章    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

第三章    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

第四章   水污染防治的措施

第五章   重要功能水体保护

第六章   水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与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

第七章  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

第八章    法律责任

第九章   附则

 

由于微信文章字数限制,无法将《水污染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全文逐句转载,请点击页面左下角“阅读原文”下载草案全文pdf版本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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